一、項目名稱:第31屆南通菊花展宣傳
二、項目預算: 10萬元
三、項目需求:主流報紙整版宣傳,菊展室外景點及菊園、插花館、市民斗菊視頻制作等。
四、單一來源供應商名稱:南通報業(yè)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五、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人***
1.公示期:自本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
2.供應商響應文件接受截止及談判開始時間:2021年10月 29日上午9:30
3.談判地點:南通市政務中心18樓西會議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4.談判聯(lián)系人:周敏敏 電話:***
六、供應商需遞交的材料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法人委托書,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備查);
3.報價依據和清單(加蓋公章)。
請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自編目錄牢固裝訂成冊,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紙(圖紙等除外),不允許活頁或拉桿夾裝訂,否則不予接收。談判文件上要明確標注供應商全稱及“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談判文件正本須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副本可復印,但須加蓋公章。
七、談判原則
1.供應商參加單一來源談判時,不按本公告第六點要求提供齊全談判材料的,將被拒絕進行單一來源談判采購。
2.單一來源采購人員查驗供應商代表身份證明,文件響應采購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單一來源采購人員應遵循物有所值和價格合理的原則商定洽談方案的價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與供應商就價格問題進行談判,供應商第一次報價超項目預算的不予接收,談判報價原則上不超過3次,超出商定的洽談方案的價格承受上限,本次談判予以終止。
3.談判成功后由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出具成交報告。
八、發(fā)出成交通知
南通市市政和園林局向成交供應商發(fā)出成交通知,通知發(fā)出后,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簽訂與驗收付款
1.成交供應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0日內簽訂合同。簽訂采購合同一式四份。
2.成交供應商履約到位,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的,原則上15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款項。
3.成交供應商出現(xiàn)違約情形,應當及時糾正或補償;造成損失的,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南通市市政和園林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