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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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 |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上海市 |
內 容: |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受委托,對采購項目進行國內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 *、根據《***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 |
關鍵詞: | 政府 |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受委托,對采購項目進行國內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 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投標。3.2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類供應商采購。3.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招標編號:(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hcg19-10595) 3、預算編號: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guī)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智慧公安綜合執(zhí)法智能應用系統(tǒng)建設,主要內容包括:(1)執(zhí)法任務綜合管理子系統(tǒng);(2)執(zhí)法任務執(zhí)行子系統(tǒng);(3)執(zhí)法任務處置信息庫;(4)執(zhí)法服務支持子系統(tǒng);(5)應用支撐子系統(tǒng);(6)智能無人機管控系統(tǒng)相關應用;(7)外部系統(tǒng)對接;(8)移動消息推送、服務總線、應用框架管理等配套系統(tǒng)軟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完成本項目建設內容并通過驗收(含一個月試運行)。 7、采購預算金額: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促進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fā)展。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tǒng)中上傳如下材料: 如需報名審核填寫相關材料 2、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可在至的時間內下載(獲。┱袠宋募凑照袠宋募髤⒓油稑。 3、獲取招標文件其他說明: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遲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 2、開標地點:。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無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采購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供應商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供應商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在線服務”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八、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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