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1051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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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5.16 |
截止日期: | 2011.05.20 |
招標業(yè)主: | 張家港市建筑工務處 |
地 區(qū): | 張家港 |
內 容: | 規(guī)模: 400*400預制方樁23500米 |
一、工程名稱: 港城大廈
二、建設地點: 20110514002
三、招標規(guī)模: 400*400預制方樁23500米
四、資金來源 財政投資
五、采購單位: 張家港市建筑工務處
六、聯(lián)系人***
七、電話: 0512-56990651傳真:***
八、地址:***
九、采購內容:
400*400預制方樁(JAZHb-240-10~15 12B)23500米
十、投標人資格要求:
A、投標人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提供本次采購正品產品的企業(yè)法人及其他組織。
2.具備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資質三級或三級以上。
B、可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購買招標文件,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6.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不得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7.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十一、投標報名人須提交的報名資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投標報名申請書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在工務處首次報名或有變更時提供)
3.稅務登記證明 。(在工務處首次報名或有變更時提供)
4.銀行登記信用證明。(在工務處首次報名或有變更時提供)
5.組織機構代碼證。(在工務處首次報名或有變更時提供)
6.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業(yè)務代表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權委托書。
7.近三年財務報表。(在工務處首次報名或有變更時提供)
8.公司簡介(包括規(guī)模簡介、產品簡介、業(yè)績簡介)。(在工務處首次報名或有變更時提供)
9.類似工程業(yè)績:提供合同或其他資料證明。
10.資質證書副本。
以上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二、投標報名截止日期: 2011-5-20,提交地點見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