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JGJZ-[2010]05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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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0.29 |
截止日期: | 2010.11.16 |
招標業(yè)主: | 永泰縣洑口鄉(xiāng)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永泰縣 |
內 容: | 本招標項目要求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水利水電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
招標編號: FJGJZ-[2010]057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永泰縣洑口鄉(xiāng)梅村、祥巒村小規(guī)模土地整理項目 已由 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以 榕國土資綜[2010]817號 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永泰縣洑口鄉(xiāng)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省國土廳和財政廳專項拔款 ,招標人為 永泰縣洑口鄉(xiāng)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永泰縣洑口鄉(xiāng)梅村、祥巒村 ;
2.2.工程建設規(guī)模:項目區(qū)總面積1090畝,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111.4畝;
2.3.工程投資規(guī)模:207.84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其他工程組成(詳見項目預算書);
2.4.工期要求:總工期 18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 無 ;
2.5.工程質量要求: 合格 標準;
2.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設計單位:福建華地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水利水電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合格有效的水利水電或市政專業(yè)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或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并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guī)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yè)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yè)限制的當事人;
3.4.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 無;
3.6.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8.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 年 11月 1 日至2010 年 11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 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 14 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地址:***
4.2.招標文件(含控制價)、招標圖紙及相關材料,合計每份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貳萬元整。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 年 11月 16日 9 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永泰縣洑口鄉(xiāng)人民政府 ;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1-24877897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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