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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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7.01 |
招標業(yè)主: | 松潘縣電力公司 |
地 區(qū): | 松潘縣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00 元。 |
關鍵詞: | 變電站 監(jiān)理 電站 |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松潘縣川主寺至城南輸變電、上八寨35千伏變電站項目已由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松潘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阿州發(fā)改[2010]122、松發(fā)改[2008]6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松潘縣電力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企業(y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96%,、4%招標人為松潘縣電力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松潘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阿州發(fā)改[2010]122、松發(fā)改[2009]145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松潘縣川主寺鎮(zhèn)至縣城城南;松潘縣毛爾蓋上八寨鄉(xiāng);
(2)工程規(guī)模:1、新架川主寺--新城區(qū)--城南35千伏輸電線路26.5KM;新建新城區(qū)35千伏變電站一座(容量2X8000KVA),35千伏出線2回,10KV出線6回;鋪設新城區(qū)10KV配網電纜9.348KM;
2、松潘縣毛爾蓋上八寨鄉(xiāng);主變容量1X1250KVA;35KV出線一回至熱水塘一級電站;10KV出線三回;
(3)計劃工期:一標段;90日歷天;二標段:90日歷天;三標段:120日歷天;
(4)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5) 標段劃分:施工三個標段;
一標段:上八寨35千伏變電站項目;
二標段:新架川主寺--新城區(qū)--城南35千伏輸電線路;
三標段:新建新城區(qū)35千伏變電站一座;
監(jiān)理一個標段;上述三個標段施工及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jiān)理;工程投資額約16103079元;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7) 購買招標文件證件查驗:單位介紹信收原件,招標公告4.1款規(guī)定的其他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和單位機構組織代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除身份證外其他證件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章,加蓋的投標單位章應是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并應是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送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近3年以來已完成2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監(jiān)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近3年以來已完成1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監(jiān)理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jiān)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shù)量不超過 1 個標段。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6月 25日至2010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5:00 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監(jiān)理、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00 元。
4.3 招標人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 年7月 15日上午 10:00時,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松潘縣電力公司
地址:***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