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QTCG20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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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4.13 |
截止日期: | 2010.04.20 |
地 區(qū): | 青田縣 |
內 容: | 內容:別克全新君越。顏色:黑色。 |
關鍵詞: | 別克 |
(采購編號:QTCG2010-029)
根據青田縣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受中共青田縣委宣傳部委托,經縣采購辦同意,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就對別克全新君越(壹輛),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現(xiàn)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1.具有國內法人資格,允許經營本項目的供應商才有資格報名參加本項目報價。
2.本次采購設有最高限價,各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報價無效。
3、采購項目內容:別克全新君越。顏色:黑色。
4.報價單須用傳真形式提交,并寫明報價項目相關信息,報價單中未填明的配置請詳細填明。各供應商請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10:00時前送至或傳真至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九樓招投標業(yè)務科,逾期恕不接受。聯(lián)系電話:(0578)6818051,傳真:(0578)6818038,聯(lián)系人***
5.本次報價是指最終結算價(含稅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報價供應商提供一票制式發(fā)票。
6.本次采購采用符合采購需求的綜合低價法分包來確定最終成交候選人和預備成交候選人,綜合低價法系指離本縣90公里內供應商的商務單價差價在200元內;離本縣90公里外至200公里內供應商的商務單價差價在350元內;離本縣200公里外供應的商務單價差價在500元內都作為最低商務報價。采購小組根據各供應商的報價單推薦報價最低者為成交候選人,并推薦報價次低者為預備成交候選人。預備成交候選人的報價有效時間為15天,在有效時間內,成交候選人有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預備成交候選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資格,并在交納標書工本費后授予合同。
7.成交候選人須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3天內與采購人簽訂本次采購協(xié)議。
8.成交候選人不簽訂協(xié)議或不按照協(xié)議履行義務,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將根據青田縣政府采購有關文件規(guī)定將有關情況報縣采購辦、縣招管辦審批后在麗水市范圍內予以公示不良記錄。
9.成交候選人須按照行業(yè)標準提供優(yōu)質服務。簽訂協(xié)議后3天內供貨。
10.付款條件:由成交人送貨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后,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即時付清。
11.本次采購,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有權可根據市場調查情況對采購結果進行對比,如有異常情況,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可以暫不采購,認為本次采購確與市場調查不符,可以自行決定另行組織采購,并不向供應商解釋具體原因。各供應商可從本網頁當中的附件下載相關的報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