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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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2.07 |
招標業(yè)主: | 莆田市秀嶼區(q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莆田市 |
內 容: | 發(fā)電機1臺,總金額約50萬元左右。 |
根據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對秀嶼區(qū)城港大道笏石支線一期安置房13#、14#樓發(fā)電機政府采購項目實行公開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采購項目
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為:發(fā)電機1臺,總金額約50萬元左右。
二、代理內容:代理采購項目招標全過程工作。
三、對招標代理機構要求:
1、代理費用:招標費用由代理機構負責,代理機構要按國家標準的八折收費(含代理費、專家費、場地費等費用)
2、資質:具備乙級政府采購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并符合我市有關政府采購要求(提供原件、復印件)
3、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yè)照(原件、復印件)
4、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如報名人是法定代表人,則應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非本市的招標代理單位須在市內注冊分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證。
四、參加報名的代理機構于2009年 12月 7日9點前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遞交相關資料逾期送達概不接受,并在提交資料的同時需交人民幣1000元整做為代理押金(未抽中單位當場退還押金,抽中單位將在我單位與本項目的中標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后退還)
五、選擇辦法:資格審查小組對代理機構的資格進行審查,隨后抽簽的辦法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六、抽簽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四層
七、采購人:莆田市秀嶼區(q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