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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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2.20 |
招標業(yè)主: |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地 區(qū): | 四川省 |
內(nèi) 容: |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建筑面積:1503.48平方米 |
一、本項目經(jīng) 瀘州市發(fā)改委 以 瀘備[2009]006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jīng)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瀘備[2009]006號 。本項目現(xiàn)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yè)主)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項目名稱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廳及附屬區(qū)工程項目施工
建設地點
瀘州市西干道龍透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內(nèi))
實施時間
2009年3月至7月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建筑面積:1503.48平方米
建設資金
自籌資金
其他
施工圖設計內(nèi)容
三、比選內(nèi)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廳及附屬工程項目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 ;
(3)其他要求:
1)、比選申請人有2個類似項目業(yè)績;2)、項目負責人具有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質;3)、技術負責人***
(4)本項目 不接受 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 )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報名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09年02月17日 網(wǎng)上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09年02月20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四川華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建設銀行瀘州江陽支行
賬 號: 51001636308051501594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xiàn)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wǎng)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jù)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xiàn)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施工1 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 108.79 6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9年02月23日10時00分 ,在有關監(jiān)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在 瀘州市發(fā)改委政策法規(guī)科 公開舉行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 址: 瀘州市江陽西路43號
郵 編: 646000
聯(lián) 系 人: 黎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0830-3192633
電子信箱(E-mail): SCHUASHU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