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ZZFCG-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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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2.10 |
截止日期: | 2009.02.18 |
招標業(yè)主: | 杭州市建設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杭州市 |
內 容: | 標書售價(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杭州市建設委員會委托,就權力陽光運行信息系統(tǒng)(一期)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HZZFCG-2009-11
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市建委權力陽光運行信息系統(tǒng)(一期)項目的主要內容:1、升級行政辦公系統(tǒng);2、內部應用系統(tǒng)信息交換平臺;3、建設系?行政監(jiān)察監(jiān)控系統(tǒng);6、與市權力陽光相關系統(tǒng)銜接;7、權力陽光管理維護系統(tǒng);8、CA認證系統(tǒng)。具體包括:項目建設的系統(tǒng)設計、開發(fā)實施、安裝調試、系統(tǒng)集成、運行維護、技術培訓和項目驗收等,以及不少于3年(含)7*24小時售后技術服務等。必須采用正版系統(tǒng)軟件和開發(fā)工具軟件。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注冊資金人民幣300萬元(含)以上,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研發(fā)能力、項目管理和組織實施能力,已取得省級(含)以上軟件企業(yè)認證和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的企業(yè)資格證書,熟悉政府部門辦公業(yè)務和管理流程,具有類似項目實施成功經驗,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和履約記錄
(3)具有較強的本地化服務能力,非本地投標人應在杭州有分公司或辦事處作為常駐服務和技術支持機構(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國內經濟合作辦注冊資料),并配有較強的專業(yè)技術隊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務響應。
四、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時間: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18日(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東新路155號和平家私城4樓
標書售價(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3月6日 09:30
六、投標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東新路155號和平家私城4樓
七、開標時間:2009年3月6日 10:00
八、開標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東新路155號和平家私城4樓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15000
交付方式:銀行轉帳/
十、其他事項:
1、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社保登記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項目實施經驗和業(yè)績等,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公章。
2、質疑和投訴:投標人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fā)售標書之日起七個工作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投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或采購結果的產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投標人對招標采購單位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采購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jiān)管部門投訴。
3、杭州市建設委員會:聯系人:范利順,聯系電話:0571—85357043,傳真:***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東新路155號和平家私城4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