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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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07 |
地 區(qū): | 江西省 |
內 容: | 公安局交警大隊信號燈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 |
江西省大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信號燈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
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公告
一、項目編號:DYCJZ2008001
二、項目名稱:大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信號燈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
三、項目內容:大余縣林豐賓館路口段、東山門路口段及汽車路口段系統(tǒng)共三組
四、供應商應具備的基本資質條件:為了確保此次招標的質量,要求參與的承購商應滿足以下要求:
1、供應商必須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供貨,并要滿足招標文件中的“采購項目要求”;
2、具備良好的供貨能力及信譽;
3、投標人應遵循國家相關法律及招標采購中的通行原則,并按要求提供資料;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資格審查方式、條件、標準和應提供的相關材料名稱:
投標申請人須提供以下證件及資料原件: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注冊資金150萬元以上);
2、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4、具有省級公安廳下發(fā)的三級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許可證及技術人員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5、所投產(chǎn)品通過的國際認證,授權廠家或投標人通過的ISO900X認證原件
6、投標軟件具有自主知識產(chǎn)權的證明
※原招標時已經(jīng)提供了可以不提供。
六、報名時間、地點
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7日;大余縣招標投標中心。標書工本費:300元/份,標書售后不退。(原已報名單位可不繳納)
七、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
2008年12月8日下午14:30點;大余縣招標投標中心五樓開標室(大余縣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五樓)。其后提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八、談判方式
開標結束后,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各投標人技術參數(shù)及功能、售后服務等分別進行談判。談判小組在談判結束后,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最終報價。 本次談判將進行二次報價,第二次報價(最終報價)作為價格依據(jù),并適當考慮第一次報價的合理性。
九、項目說明
1、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切實可行的項目實施計劃以及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投標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費用;
2、在確定中標人2個工作日內,雙方必須完成合同的正式簽訂;
3、合同正式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必須完成到貨、安裝、調試、完善、培訓并運行;
十、付款方式:工程按投標價包工包料,不再另行追加費用。
1、工程align=left>2、余款一年付清。
十一、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投標人在向招標機構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向招標機構提交投標保證金人民幣(現(xiàn)金)叁萬元整(¥30000元),投標保證金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如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視為無效。
十二、聯(lián)系方法:有關此次招標事宜,可按以下聯(lián)系方式***
(1)江西省大余縣招標投標中心
地 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2)江西省大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