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X—ZB(2008) —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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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1.20 |
截止日期: | 2008.11.26 |
招標代理: | 寧波市鄞州區(qū)橫溪鎮(zhèn)河道整治管理所 |
地 區(qū): | 寧波市 |
內 容: | 橫溪鎮(zhèn)橋梁建設(金溪大橋、正始二橋)工程 |
工程編號:HX—ZB(2008) —047
建設(代理)單位:寧波市鄞州區(qū)橫溪鎮(zhèn)河道整治管理所
工程地址:***
工程造價(暫估):約116萬元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工期要求:150日歷天(包括春節(jié)30天)
項目安全資質等級要求:合格
專職安全員要求:一名
承包企業(yè)質資等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項目(經理)負責人***
招標范圍:
招標單位經辦人:童明彪 聯系電話***
報名時間:2008年11月25日、 26日共2天(9:00—11:00,13:00—15:30) 報名地點:鄞州區(qū)橫溪鎮(zhèn)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鎮(zhèn)政府108室)
報名提供資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鄞州區(qū)建設工程交易證》原件及復印件;
2、建造師資質證書;安全員上崗證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各一本)原件及復印件
招標文件發(fā)放時間、地點及費用:另行通知
備注:1、要求報名單位和建造師必須要在寧波市水利工程建設主體進行信息登記且近二年內無不良行為紀錄,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在鄞州區(qū)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不得參加報名;對入圍的投標申請人,還需進一步考察,一經發(fā)現有弄虛作假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取消此次投標報名資格; 要求寧波大市以外的企業(yè)在寧波市區(qū)有辦事處:①有獨立產權經營場所200平方米及以上,憑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計建筑面積,還須提供完整的企業(yè)組織結構原件及復印件;②租賃經營場所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憑租賃合同和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樣須提供完整的企業(yè)組織結構原件及復印件2、要求報名單位中標后,建造師施工到位率要求達到70%以上;3、報名時交易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報名,均作棄權處理。4、如報名單位因不符合本工程報名公告要求造成報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自負,招標人及橫溪鎮(zhèn)公共資源交易站概不負責。5、如報名單位過多,將在預備會上進行考察確定最終參加開標的單位。6、本工程投標保證金10萬,報名時支付到寧波市鄞州區(qū)橫溪鎮(zhèn)人民政府基本建設專戶。開戶銀行:鄞州銀行橫溪支行,帳號:8125010130213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