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1.06 |
---|---|
截止日期: | 2008.11.12 |
地 區(qū): | 天津市 |
內 容: | 1 計算機 臺 234 2 計算機 臺 27 3 筆記本電腦 臺 28 4 筆記本電腦 臺 3 5 交換機(16口) 臺 11 6 交換機(32口) 臺 4 7 交換機(48口) 臺 1 |
受業(yè)主的委托, 天津市南開區(qū)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將以競爭性談判方式,對天津市南開區(qū)計算機設備采購項目實施政府采購。現(xiàn)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 項目名稱:天津市南開區(qū)計算機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TITC-08040377)
二、項目內容: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數(shù)量
1 計算機 臺 234
2 計算機 臺 27
3 筆記本電腦 臺 28
4 筆記本電腦 臺 3
5 交換機(16口) 臺 11
6 交換機(32口) 臺 4
7 交換機(48口) 臺 1
8 17”液晶顯示器 臺 20
9 黑白激光打印機(A4) 臺 16
10 100”電動銀幕 幅 2
11 投影機 臺 2
以上設備的具體技術參數(shù)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三、資質要求:
1. 在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guī)定時間通過年檢,具備本次采購項目經營范圍的,有能力完成并愿意承攬本次采購項目,非本市登記注冊的單位應具有本市常駐辦事機構或具有廠家授權的售后服務網(wǎng)點(需具有廠家授權證明文件)。
2.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3. 產品經銷商須具備設備生產廠家的授權委托書,所有設備及配件應有如下標識:確定的商標、確定的生產廠家、明確的產地。
4. 投標人成立須滿三年,注冊資金不少于 200萬元;在經營許可范圍之內。需提供生產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經銷商企
5. 投標方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四、提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2008 年11 月12日上午9:00時止在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信德大廈開標室(天津市和平區(qū)河北路50號信德大廈四樓407室)。
五、談判時間及地點:2008 年11月12日上午9:00時在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信德大廈開標室(天津市和平區(qū)河北路50號信德大廈四樓407室)。
六、采購代理機構:天津市南開區(qū)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
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300020
電子郵箱***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聯(lián) 系 人***
采購代理機構:天津市南開區(qū)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