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工程項目編號:DX2007ZB-017
1、丹寨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的丹寨縣龍泉路道路工程,已由丹寨縣發(fā)展和計劃改革局批準建設。現(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此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
2.1工程建設地點:丹寨縣。
2.2招標工程項目基本情況:一標段長約:602米,二標段長約616米。。
2.3項目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財政拔款。
2.4計劃開工日期:2007-11-1,計劃竣工日期:2008-6-1,工期:210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
3、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土建部份。
4、凡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對本招標工程項目(標段)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5、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自愿組成聯(lián)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yè)的企業(yè)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yè)的業(yè)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6、投標報名
6.1投標報名時間為2007-10-11時至2007-10-15時。
6.2投標報名地點:黔東南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3報名應該提交的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或者加蓋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原件或者加蓋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報名時同時提交上述資料的兩份復印件(加蓋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間內,可在報名地點獲取資格預審文件。
7、資格預審申請書必須經(jīng)密封后,在2007-10-17時以前送達招標人(委托招標的,送達招標代理機構。)。申請書封皮上應清楚地注明"丹寨縣龍泉路道路工程一標段,二標段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不符合規(guī)定的或遲到的申請書將被拒絕。
8、招標人預計于2007-10-24日向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9、凡資格預審合格被邀請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通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購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10、有關本項目投標的事宜,請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
11、 其他:1、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為500元,售后不退。2、黔東南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信息費100元。2、黔東南州外的投標人必須攜帶在黔東南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方可報名。
招標人:丹寨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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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貴州東旭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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