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0708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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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8.13 |
截止日期: | 2007.08.16 |
地 區(qū): | 岳池縣 |
內 容: |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 3.其他要求:(1)要求比選申請人有一個類似工程業(yè)績 4.本項目 不允許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
本項目經 岳池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 岳發(fā)改[2007]114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岳發(fā)改[2007]比選備案第36號,F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一、比選項目概況
比選人 (項目業(yè)主)
岳池縣民政局
項目名稱
岳池縣民政局裝飾社會救助福利中心項目工程
建設地點
岳池縣九龍鎮(zhèn)
實施時間
2007年8月至2007年10月,建設工期為60日歷天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裝飾社會救助福利中心12000平方米及水電安裝。
建設資金
省民政廳下撥資金
其他
二、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
施工1 岳池縣民政局裝飾社會救助福利中心項目工程
三、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
3.其他要求:(1)要求比選申請人有一個類似工程業(yè)績
4.本項目 不允許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四、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報名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報名。
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07年08月13日起至 2007年08月16日15時截止。
五、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7年08月17日10時00分,在 岳池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辦公樓601室公開舉行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邀請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現場監(jiān)督的同時,也邀請已報名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自愿到現場監(jiān)督隨機抽取活動。
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岳池縣民政局
地 址: 岳池縣九龍鎮(zhèn)民政巷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0826-5221170